由于初始動態等離子磁場的存在,等離子體的初始組件和結構才得以產生。
為了使一個等離子磁場能夠被檢測或者證實它的存在,它必須離開它所在包圍區域的邊界,這個邊界就是無質(Matters)或等離子體的磁引力場邊界。
特別需要記住的是,等離子磁場不會擁有或顯示場作用力(field force),除非它們在運動中。
等離子體所擁有的能量可以定義為,“等離子體包含的所有運動中的無質(Matters)和場的等離子磁場作用力的總和,運動是相對于等離子體的原始位置而言的,包括所有360度球形方向的運動”。
這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為到現在為止,科學家們已經測量和計算過等離子體物質中的無質(Matter)組件的能量。但是,要計算等離子體的真實能量,人們必須計算一個動態等離子體中的全部物質(Matters)以及其它組件的能量。
當磁場已經離開了無質(Matters)或等離子體的邊界時,此時,從全部無質(Matters)等離子磁場中釋放出來的、等離子磁場的存在及其包含量可以被確認為能量。這被表現在圖24中,無質(Matters)中的磁場。
當等離子體中單個無質(Matters)的等離子磁場組成結構處于等離子體磁引力場作用力邊界之內時,相對于其它的無質(Matters)來說,它們并不是能量。它們就如圖24左邊部分所顯示的處于無質(Matters)內部的磁場(圖24),它們只有作用力(這就好比磁場或者引力場的作用力),相對于其它無質(Matters)和等離子磁場而言的作用力。這些顯示在圖24中的處于等離子體邊界的A類場作用力。
當磁場離開了它所在的無質(Matter)或等離子體環境,此時等離子體或無質(Matter)能夠將它們控制下的等離子磁場釋放到其它等離子體區域,或釋放到場與場之間交互的結合區域。
當等離子磁場離開它的原始等離子體邊界越來越遠(圖24,B類場),等離子磁場用它們的能量來克服環境中的其它磁引力場。所以,當等離子磁場離它的母等離子體越遠,它們的能量就越少。當它們與其它等離子體接觸時,它們的能量將會轉移給其它等離子體。
因此,通過一個等離子磁場(原本)場強(大小)以及在接觸第二個正物質(Matter)時點上等離子磁場所擁有的(強度)大小,能量從一個正物質(Matter)轉移到了另一個正物質(Matter)。這種能量的轉移取決于相對位置和距離,從出發點到到達點。
圖24:等離子磁場與相對于它們的正物質(Matter)而言的能量之間的關系示意圖
無質(Matters)或等離子體所釋放出來的能量的總和包括:等離子體所能釋放和轉移的等離子磁場作用力的總和以及能夠被環境中的其它等離子體中全部組件能夠吸收的等離子磁場數量(measure)。也就是說,等離子體中的正物質(Matters)、反物質、暗物質及其它場所釋放出的一定比例的磁場作用力(forces)、同樣比例的全部能量場被轉移到接收方的全部等離子體、物質(Matters)及等離子磁場。
無質(Matters)所擁有總能量就是所有當它解體為全部初始基礎磁場組件時所能夠釋放的等離子磁場的總和,或者說就是一開始組成等離子體和無質(Matter)的全部“初始基礎粒子”。
實際上,一個等離子體所擁有的或所能釋放的能量,就是等離子體所有構成組件所擁有的全部初始基礎磁場的總集合,這些磁場從它們所在的無質(Matter)或等離子體中分離出來,并朝著遇到其它等離子磁場組件的方向運動。
被一些等離子體吸收的等離子磁場只不過是全部運動中的等離子磁場的一部分,或者說是由初始基礎等離子體釋放出的能量的一部分,沒有必要去考慮一個等離子體所擁有的或釋放的能量總和。
我們把等離子體釋放出來的能量定義為,“等離子體中的全部組件所釋放出來的初始基礎等離子磁場的總和”,這里所指的釋放是指離開了等離子體的磁引力場邊界。("the total initial fundamental pmtics released by all components of that plasma" passing its Magravs boundary.)
由于構成多等離子體原子(multi-plasma atom)全部等離子體(質子、中子和電子)所釋放的等離子磁場的總量較多,所以多等離子體原子能釋放出更多的等離子磁場(相比一個等離子體而言)
磁引力場作用力產生的原理給了我們一個見地,“能量”可以被簡單地定義為,“在給定的環境中,等離子磁場一旦從等離子體或無質(Matters)的磁引力場中(離開動態磁引力場的邊界)釋放出來,這些釋放出來的等離子磁場能夠施加或傳遞一部分等離子磁場給另一個等離子體,從而使新的無質(Matters)或等離子體保持它的存在,且/或保持恒定的正常磁場場強,且/或增加相同等離子場強條件下的、相對于它們基礎水平的磁場密度”(圖24)。
質量的計量 Measure of a mass
世界上有一個尚未解決的核心問題,就是無質(Matters)或物質的質量是如何產生的,又是如何能夠被計量的。
根據Keshe質量理論(Keshe theory of Mass),一個物體的質量的產生和計量可以定義如下:
“由至少兩個磁力線、磁場或等離子磁場相互作用,導致并產生了兩個場作用力,一個是向內拉的場作用力——引力場力,另一個是向外推的場作用力——磁場力。而由引力場力與磁場力彼此相互作用,導致并產生了兩者之間的一個給定的磁場強度平衡,這樣引力場力與磁場力之間相互作用后產生了磁場力差額,這個差額的計量就是這個由原先的磁場所產生的物體的質量的計量?!?
場間的相互作用的平衡的結果產生了無質(Matters)和等離子組件(圖25)的質量,或者說產生了物質(固體、液體和氣體)的質量。
圖25:質量
這就是說,Keshe質量計量法則適用于任何物體,包括無質(Matters)、等離子體、原子、物質、行星、恒星等等,法則如下:
“物體的質量 = 物體的引力場強作用力的總計量 - 物體的磁場強作用力的總計量”
通過對質量的定義和理解,我們現在已經清楚,物體的引力場作用力總是(比磁場作用力)更占優勢、更強,否則物體的質量就是負數了。
所以質量是兩個或更多個磁場相互作用之后的差額的計量,而不是它們相互作用之前強度的計量。
在磁場相互作用之前,磁場的計量是指它們的“作用力”;而在磁場相互作用之后,引力場與磁場之間的平衡將形成,其結果是相對于一個給定的中央磁引力場中固定點而言的質量產生了。
磁引力場的產生總是伴隨著磁層圈(Magnetosphere)的產生,也伴隨著宇宙間任何物體的質量的產生,而且全部這四種作用力都是同時、瞬間產生的。
也就是說,“一個物體存在的四種初始基礎作用力分別是:磁場(Magnetic fields)力、引力場(Gravitational fields)力、磁層圈場(Magnetosphere field)力、質量場(Mass field)力,它們都是兩個或更多個強度基本匹配的磁場或等離子磁場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交聯所產生的結果,無論這個物體的大小如何,可以是無質(Matters)、物質、一個原子或一顆恒星。
這就是物體的質量與任何的外部作用力和因素無關的原因,物體的質量是由任意兩個磁場相互作用產生的,就像其它物體的引力場力的產生一樣。這個實例中,兩個磁力線或磁場相互交聯,形成了第一個引力場,從而成為了一個實體,同時,這個初始引力場所包含的兩個場作用力各自的磁引力場的場域將不再像兩個獨立的場了,而是成為了一個相對于外部環境場作用力而言獨立的實體。這就是為什么任何實體比如物質的質量是恒定、獨立的,并且與這個實體所運行、存在的環境中的其它磁引力場作用力無關。
這就是為什么未來的太空飛船的質量,或者像地球一樣的行星的質量是獨立于其外部環境條件的。也就是說,兩個原始磁場的相互作用強度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磁引力場的場域決定了這兩個場的相互作用能夠帶來多大的質量,而與其它的因素都無關。
這就是為什么,運用了磁引力場定位(Grapos)核反應器的磁引力場場強后,人類能夠制造出能夠搭載任何負載的飛行器,因為這些系統的負載和這些系統所產生的磁引力場場強(共同作用),產生了一個獨立的磁引力場作用力環境,而只要磁引力場定位系統(所產生的磁引力場)的磁層圈邊界能夠完全覆蓋整個飛行器的物理邊界(就能實現負載)(圖25),在這個飛行器的設計里會充分解釋這一概念。這也是為什么那兩個磁場相互作用產生四種初始場作用力之前,它們的場強必須相等的原因。
如果兩個場強不相等的磁場相互作用,產生了引力場、磁場、磁層圈和質量,其中那個強度*小的場決定了物質能擁有的四個場的*高場強水平。這類不等場強磁場(所溢出)的具有較強磁場的殘差(residuals)相遇并產生物質,這些由殘差及產生的物質成為了該實體的尾巴磁場,而這尾巴磁場會導致這種類型的實體產生螺旋效應。如果兩個不等場強的磁場的場強無法形成質量(場),那么同樣的相互作用導致兩個場的螺旋(效應),就是我們所知道的磁場的螺旋(效應),這個效應就是等離子體中的F1圓環面場域旋轉的部分原因,與F1相對應的較大的物體是蟲洞(Wormholes)的旋轉,因為宇宙中的這些區域是由不平衡磁場強度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交聯所產生的,它可以發生在等離子體內部或者在宇宙中。當兩個磁力線、磁場、等離子磁場等等準備要相互作用且準備產生初始磁引力場并成為一個實體時,如果通過各種途徑能夠知道這兩者的場強,那么人們就可以說出它們所創造的實體的質量的計量結果是多少了。
愛因斯坦已經通過相對論的一般等式把物質的質量和能量聯系在了一起。
如上所述,一個原子或等離子體的質量是由一個密集等離子磁場場強及其彼此間相互作用的集合所構成的。
因此,初始基礎等離子體的質量總是不變的,無論其外部環境中的磁引力場如何。
同樣的方式,同一元素的原子都是由同樣數量的初始等離子磁場子組件構成,或者說由中子、質子和電子構成。
就原子的內部而言,同一元素的原子都具有同樣的等離子磁引力場的拉力總和、同樣的磁場推力總和,無論這個原子處在怎樣的等離子磁引力場環境中。這就成為了一個原子的總質量,因為質量就是等離子體的封閉場內所有的與外隔絕的等離子磁場相互作用的計量的一種表現(表示)。
在考慮到相對論的一般等式時:
愛因斯坦質能方程
等離子體無質(Matters)質量所含的能量,相應地將是:
Keshe無質能方程
這就是說,“等離子體物質所釋放出來的運動中的等離子磁場(能量)的總和(一旦它們離開等離子體的邊界),等于構成等離子體的無質(Matters)組件的等離子磁場相互作用之后平衡的場強的總和(質量),乘以等離子磁場在物質環境中的*大運動速度(光速)的平方”。
考慮到在不同無質(Matters)(正物質Matter)和物質介質中,從釋放點開始,不同強度的等離子磁場能夠以不同的速度移動不同的距離。
所以,以下說法是正確的:在物質環境(介質)中的同一個等離子體,從正物質(Matter)組件中釋放的等離子磁場與從反物質組件中釋放的等離子磁場相比,它們的運行速度是不同的,或者與暗物質組件釋放出來的等離子磁場相比也是不同的。
(與正物質(Matter)相比)反物質是由不同場強的等離子磁場構成的,它由更強的場相互作用而產生,使它具備一定優勢,所以在同一環境中,反物質組件釋放出來的等離子磁場的運動速度要高于正物質(Matter)組件釋放出來的等離子磁場。同樣的原理,反物質組件所釋放的更快速度的的等離子磁場擁有更多、更強大的能量,遠超同一等離子體中正物質(Matter)組件所釋放的等離子磁場。
或者反過來看,因為反物質組件擁有比正物質(Matter)組件更多的能源或能量,所以在物質介質中,等離子體中的同樣數量的反物質跟正物質(Matter)相比,反物質(所含)的等離子磁場的移動速度一定比正物質(Matter)(所含)的等離子磁場快。
美國的費米國家加速實驗室或稱費米實驗室(Fermilab)認為,與同一等離子體內的正物質(Matter)組件相比,少量的反物質一旦從等離子體中釋放出來,它所具有的能量更多。他們正在根據以下原則進行思索和工作:他們能夠通過燃燒反物質來釋放出能量,以使得反物質成為物質能量的狀態,并能收獲它所釋放的能量。
根據Keshe的能量轉換原理,轉換的基本普遍原理遵循如下路徑:無質(Matters組件到物質的轉換,是通過它們的運動中的動態等離子磁場或作用力實現的,或者說是通過無質(Matters)組件的磁場作用力所具有的能量實現的,因為這些能量被轉移到了物質中,并成了物質中的等離子磁場。
根據我所說的“轉換的基礎普遍原理”,在無質(Matters)組件(比如反物質)釋放的等離子體減速下來后,通過與其它磁場的相互作用,使得它們的能量被吸收并轉換成其它無質(Matters)的等離子磁場強度水平,使它們在物質環境中變為能用的,并且作為物質(固體、液體和氣體)出現。
根據同一原理,通過相反的方法,物質也能夠轉換為反物質,而且這兩個方向相反的轉換的過程并不會有太大的不同。
在一個給定的地點和給定的移動地點(時間)上,只有等離子磁場場強狀態以及環境的影響可以決定:在無質(Matters)狀態中的動態等離子磁場是什么狀態?物質自身表現為什么狀態?使用給定的探測工具在宇宙中一個給定的地點所看到的物質是什么景象。這也決定了等離子磁場場強將表現為何種物質狀態——固體、液體還是氣體,或者它將表現為何種無質(Matters)狀態——正物質(Matter)、暗物質或是反物質。